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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9方面34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建设特色农业强市

发布日期:2023-05-04 09:43:51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建设特色农业强市 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9方面34项具体措施,为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安排部署。

措施提出的9个方面分别为: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措施指出,要把农业稳产保供作为首要任务,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加力扩种大豆油料,稳定“菜篮子”产品多元化供给,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238万亩,总产48万吨以上。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大力引进推广良种,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

措施要求,要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作为底线任务,持续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稳定完善帮扶政策,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作为关键任务,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建立现代乡村服务业体系,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经营增效,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把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为基础任务,持续加快村庄规划建设,持续加强秦岭山水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措施强调,要把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和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