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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2-04-26 14:41:07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对培养使用农业领域战略科学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做出部署和要求。

乡村振兴 人才先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着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乡村振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振兴对乡村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要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近年来,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文件中,都会对人才振兴进行相关部署。

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同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点工作。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推动人才下乡。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同年2月,为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了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要举措,对推动强化乡村人才振兴政策的系统集成、推动形成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合力、推动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等具有重要意义。

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探索乡村人才振兴的有效路径,促进了乡村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乡村人才振兴取得新成效。据统计,截至2021年4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25.9万家,联合社超过1.4万家;到2021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已超300万个,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1120万人。与此同时,乡村人才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业农村人才素质普遍偏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更多高素质、高层次的人才,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呈现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的问题。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多数,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导致从业人员对新技术的学习能力、采纳能力不足,影响农业生产效率与农民收益的提升。

人才总量相对不足,结构失衡。从总量上看,受市场规律与陈旧观念的影响,大多人才都倾向在发达的城市中寻找就业机会,这就导致农村各类人才尤其是年轻后备力量严重缺乏。从人才结构看,农村社会青壮年劳动力匮乏,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由于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了人才资源经济效益的大小,且这一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变得日益显著,农村人才在空间上分布也不均衡。此外,在农村发展需求最旺盛的生产、科技等方面的高技能人才数量尤为短缺,人才专业结构失衡问题,制约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乡土人才培育机制有待健全。从培训对象看,当前的培训更多是面向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关注不够,乡村人才培训的宣传引导不足,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从培训内容看,已有的培训针对性不够强,一般性培训较多,专业技能培训不够;部分培训主题内容稍显滞后,实用性不强;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培训效果看,在现行体制机制下,乡村人才培训资源较为分散,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存在交叉重叠情况,造成培训资源浪费。

乡村人才发展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当前乡村能够提供的“硬条件”和“软实力”都相对有限,对比城市竞争优势不强,是乡村“引才难”和“留不住”的主要原因。大部分乡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工作生活条件相对艰苦,乡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配套设施较为落后,不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工作生活等需要;农村用地难、农业融资难问题普遍存在,乡村就业创业营商环境及配套措施不完善,人、地、钱三要素的不匹配,制约了各类人才在乡村创业和开展服务的能力,使得乡村各项产业和事业的发展效果受限。

对策与建议

加强乡村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领导,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把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把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加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乡村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创新乡村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加强乡村义务教育事业,强化乡村师资配备,提升农村人口的基本文化素质,促进扎根农村的后备人才培养;通过农民夜校、网络教育等方式,提升农民的基础文化水平与学习理解能力,为接受并采纳新技术奠定扎实基础。因地制宜制定实施专项培育计划。根据地方人才短缺情况,有所侧重地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人才培育计划,合理有效地将人力资源、财政资金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与特定农时开展专项培训项目,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加速乡村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的全面更新。

完善乡村人才服务体系。借鉴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经验和模式,以市场机制引导社会主体从事乡村人才供给、中介、信息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各级、各类农业农村服务平台,建设乡村人才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收集、需求整合等服务。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培养“三区”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安排补助资金支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保障乡村人才合理权益。坚持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并重,构建完善薪酬激励、绩效激励等多角度、多层面、灵活化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依据贡献大小对人才进行薪酬激励。接续完善与强化农村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返乡入乡人才社会保险接续、子女入学等权益,切实解决各类人才扎根乡村面临的实际困难。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生活环境,使返乡入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加强乡村人才宣传引领。不断发掘乡村人才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新创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人才先进事迹的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人才资源开发新模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