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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直机关、党群事业单位 公开遴选 (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6 20:50:45

根据2021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市直机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2021年市直机关、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经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报考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须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211210日(周14:30-16:30

2.测试地点:市委党校(商洛市北新街党校路24号)

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务于当天下2时前到达测试地点。经现场核验身份信息,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测量正常(<37.3℃),方可进入测试考场。

测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11211日(周六)上午8:00开始。

2.面试考点:商洛职业技术学院A区教学楼(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3.面试分组:详见本公告附件。

请所有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于当天上午7:20前到达指定考点集合,再次核验身份信息,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体温测量正常(<37.3℃),方可进入面试区域

上午7:40封闭考区,组织抽签。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临时摘掉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任一显示“非绿码”的人员不得参加。

2.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当日前14天内,报考人员如有赴省外旅居史、与被隔离管控者有接触史以及近期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在进入考点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同时,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纸质证明(应为12月9日或10日检测)。

3.参加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告知工作人员,经现场医卫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不具备条件的,按要求即采取防控措施。

4.请所有参加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报考人员,认真负责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每日测量体温,密切关注本人“陕西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状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接受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遴选(选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面试考生须知》

2.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注意防寒保暖和交通安全。

附件:

1.市直机关、党群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面试分组表 2.面试考生须知

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      
2021126日       


面试分组名单.png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点以及交通线路,务必按时到达考点,以免误时。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室,按缺考处理。

3.考生应自觉关闭全部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讯、计算、记录、传递、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或器材,以及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带入考场内。凡随身携带者,不论开机与否或者是否查看、偷听,一经发现,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禁考处理。

4.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生抽完签后,应立即在抽签号上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不得私自交换签号。

5.考生面试时须按本人所抽取的签号顺序依次入场面试。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在候考室内随意走动或离开候考室。进入考场面试时,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

6.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从主考官讲“现在开始”起计时。考生面试进行到8分钟时,计时员第一次提示;第二次提示,应停止答题,在面试考场外等待。听取面试成绩时,须交回所抽签号,并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离开考场时不得将题本、草稿纸、笔带离考场。

7.每次回答完面试考官的问题后,请说“回答完毕”。答题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需按指定线路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情况,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替考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