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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出台具体措施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发布日期:2021-09-13 17:11:54

近日,山阳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科教局、县卫健局联合制定印发《山阳县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具体措施》,旨在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县域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措施》明确,要拓宽渠道为乡村振兴引聚人才。加强镇办“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招聘基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乡村产业振兴领军人才,鼓励返乡人才创业就业。选聘100名企业家担任村集体经济顾问,每年配合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乡村振兴人才不少于20名,3年内补齐基层空编空岗,创业困难人员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贴息贷款,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可提供300万元贴息贷款。

《措施》要求,要完善体系为乡村振兴培育人才。实施基层人才培训计划,突出做好法律、教育、医疗、镇村“三农”干部专题培训、网训调训;健全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立高素质农民人才库,分类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加大涉农科技特派员选派比例,精准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才投身基层一线,每年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40场以上。实施“十百千”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训工程,优选每个村2-3个、全县10个以上产业,培育每村10名、每镇100名、全县2000名产业带头人。

《措施》要求,要加强统筹为乡村振兴用好人才。用好乡村治理人才,落实村级党支部书记县级备案制和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每村不少于3人的原则,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人才库;培育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带头人500人。用好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县直部门专业技术人才下乡直接服务“三农”并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视为镇(办)基层工作经历,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时按服务期限优先考虑。用好人才服务团专家人才,力争县人才服务团保持10支以上,每支队伍吸纳20名以上专家人才,每季度开展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

《措施》强调,要创新机制为乡村振兴激励人才。建立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绩效考评机制,对长期扎根在乡村的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简化程序和条件,淡化学历、资历、论文和奖项等要求,建立业内评价机制;加大乡村人才鼓励激励,组织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稳定农村基层人才队伍;设立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选树一批乡村人才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乡村人才成长故事,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的良好氛围。